贪污有什么罪
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吞、窃取、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。构成贪污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犯贪污罪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、国有公司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人民团体委托管理、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。
2.贪污罪的行为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侵吞、窃取、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。
3.贪污罪的行为必须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,即不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财物。
4.贪污罪的行为必须是故意犯罪,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非法占有公共财物,仍然故意实施。
贪污罪的危害包括阻碍法制建设、损害国家财政、破坏社会公平等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82条的规定,贪污罪的最高刑罚为死刑。